導讀:
保險詐騙罪是什么?有哪些量刑標準?量刑標準是什么?保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取得保險金為目的,以虛構保險標的、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為目的,向保險公司騙取大量保險金的行為。
你還記得這個消息嗎?《齊魯晚報》在其官方微博上報道了一則新聞:自2015年以來,李某利用親友身份信息,估計了近900次成功飛機延誤,騙取了300多萬元的保險理賠。目前,李因涉嫌保險詐騙罪和詐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消息一出,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了解安全欺詐,所以今天小沃將和你談談什么是保險欺詐,保險欺詐的量刑標準是什么?
什么是保險詐騙?
保險詐騙罪,是指以非法取得保險金為目的,違反保險法規(guī),利用虛構保險標的、保險事故或者制造保險事故,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的行為。
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條規(guī)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;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期徒刑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或者沒收財產:
(一)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,騙取保險金的;
(二)投保人、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事故造成虛假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,騙取保險金的;
(三)投保人、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發(fā)生的保險事故,騙取保險金的;
(四)投保人、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,騙取保險金的;
(5)被保險人和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、殘疾或疾病的,騙取保險金。前款第四項、第五項所列行為,構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數罪并罰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單位犯罪:
本單位犯第一款罪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數額特別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(jié)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保險事故鑒定人、證明人、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,為他人欺詐提供條件的,以保險欺詐共犯論處。
保險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?
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起訴標準的規(guī)定(2)第五十六條規(guī)定了保險欺詐案件的立案標準,即保險欺詐活動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起訴:
1.個人保險詐騙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。
2、單位進行保險詐騙,金額在5萬元以上。
以上數據根據網絡和各官網公布的數據進行整理,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(zhí)行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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